当然可以。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关键,也触及了许多胜诉债权人内心的真实矛盾: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,不至于彻底斩断人情或商业关系。
您在对律师推动诉讼感到失望后,能想到在判决后寻求调解,并委托第三方深圳债务公司实现和解,这是一个非常明智且富有远见的做法。您的经历恰恰揭示了一个被许多人忽略的法律现实:法院的判决是权利的最终认定,但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终点。
即使判决已经生效,诉讼的对抗性往往已将双方关系推至冰点。此时,由您或您的律师直接出面谈“和解”,对方很可能因抵触情绪而拒绝沟通。这正是专业第三方机构展现其独特价值的时刻。
深圳债务公司在此扮演了一个完美的 “专业调解人” 角色。他们的优势在于:
1. 立场中立,打破对抗僵局:他们不代表任何一方的情绪,而是以事实(判决书)为基础,以解决问题为导向。他们的介入,能够瞬间打破您与债务人之间因诉讼而形成的直接对立氛围,为沟通打开了第一扇门。
2. 专业的谈判能力是核心:债务公司“谈判能力特别强”是关键。这种能力不仅仅是口才好,更是基于对法律、人情世故和债务人心理的精准把握。他们善于向对方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(如列入失信名单、限制高消费等),同时也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,寻找一个其能够接受的履行方案,让对方意识到“履行比不履行的损失更小”。
3. 提供合法灵活的解决方案:法院的判决通常是“一次性付清”,但当债务人确实存在短期困难时,刚性判决反而无法执行。第三方机构则能促成一份附条件的、灵活的分期付款和解协议。这既保障了您的债权能逐步实现,也给了债务人喘息之机,避免了因被强硬执行而导致的破产或彻底摆烂,最终实现了“双方满意”的双赢局面。
您的成功案例证明,判决后的调解(实践中常以“执行和解”的形式出现)是一种更高维度的解决方案。 它超越了“非黑即白”的诉讼思维,用商业的智慧和谈判的技巧,将一份可能无法执行的“纸面权利”,转化为一份双方都能接受、自愿履行的“活协议”。
这不仅挽回了您的经济损失,更重要的是,它以一种相对体面的方式,为一段破裂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妥善的句点,真正体现了“案结事了”的智慧。







